| 下一个更精彩:SD娃娃的故事 文、整理\艾利
现在搬出孔已己来说事似乎稍显古老,然则正是他的那句“文人窃书不算偷”太过著名才会被后来的众多知名不知名的作者们引申成“文人抄袭不算偷”的。虽然上小学的时候经常因为写不出作文来被家里人指教:“天下文章一大抄,就看会抄不会抄。”但惭愧的是,至今我还是对那些抄袭别人文章、字句、创意的空空儿们怀有发自内心的鄙视和敌意。
李连杰在《天龙八部》连使元气弹、冲击波、瞬间移动这些但凡是个漫画爱好者都耳熟能详的招式,当然可以只是个噱头,同样身为漫画的《地狱老师》里同样出现过这些《龙珠》的招数,只不过人家作者在画面下面加了一句“多谢鸟山明老师。”而和月伸宏明目张胆的和《侍魂》系列相互抄袭终于造就了新一代和月版《侍魂》……等等,今天我们要讨论的不是这个,而是出现在我们身边的那些分明是抄袭漫画却有恃无恐的让人生气的作者和作品们。
还有几个人记得《你讨厌这个世界吗?》这篇文章吗?首届“新概念作文”的获奖作品,只要看过《东京巴比伦》,就没人认不出这篇作文的出处。但遗憾的是,“新概念作品”的评委会里大概没有漫画迷,不然他们不会在两年以后再次评出了另外一篇雷同作品《幻城》做冠军。
法律对于抄袭作品的界定很模糊,所以我们不能使用“抄袭”这样的带有恶意的字眼去形容《幻城》——尤其是在现在这样的敏感时刻。不过还是想劝劝因为陷入抄袭官司而天天刷着牙掉眼泪的作者,不要以为改改人物名字,改改环境设定,《圣传》就可以改名叫《幻城》了。还有,与其找人画《幻城》的漫画版,不如直接跟CLAMP买版权。
曹志林老师的《棋魂》小说版已经通过中央电视台的宣传家喻户晓了,也用不着我多说什么。《棋魂》的fans毕竟人多势众,不是clamp诸女子可以比拟的。所以如果一个书摊老板发现自己架上的《棋魂》小说版无缘无故的被撕破画花,那么他最好就是把书送回出版社,并且从此再也不进这套书。(估计现在已经没有哪里还在卖了。)
《凡尔赛风云》。又是一部怀念的作品,没什么可说的了。当年作者在经历了躲躲闪闪支支吾吾勃然大怒理屈词穷等阶段之后终于悄无声息的消失。但是他的经历至少可以给众多抄袭和企图抄袭者们一个前车之鉴:“你抄就抄,但是一定要找个不怎么出名没什么特点的漫画抄,而且名字绝不可以起的跟原著太相似。”
想到这些的时候,忽然就有点悲从中来,漫画在大陆真的是没有版权可以保护的,谁都可以拿来抄一把然后假装是自己的作品。因为现在大陆流通的漫画书籍大多都是盗版,所以,抄袭者们可以正义凛然的说:“这本书出版过?我怎么不知道?有出版社证明吗?”想当年那一系列的《金刚葫芦娃大战圣斗士》不是什么事都没有吗?
我们保护不了我们心爱的东西。因为我们没有权力。
好了好了,转换一下心情,看看台湾那边出现的一个超级搞笑的抄袭案例。据台湾媒体报道,在岛内拥有广大书迷的日本漫画《灌篮高手》,竟被自称台湾井上的某人抄袭改写之后,又被台湾某出版公司堂而皇之的以《SD》的续作之名拿来出版,还在大陆兜售版权。
在被井上雄彦提出诉讼之后,该公司表示,“井上”的取名是巧合,书名《SD2》则是“SWEET DREAM 2”的缩写,与原告的不同。嗯,这么巧妙的借口,真亏他们想得出来。
至于电视剧方面,《少年包青天》的“血祭坛”啊,“隐逸村之谜”啊,这些都可以在《金田一少年事件簿》上找到一模一样的线索和情节,这么想来,其实金田一一原本是包公的转世也说不定哦,凭借前世的记忆揭开一个又一个重复的谜题……他累不累啊?《机灵小不懂》疑似《GTO》也就不说了,虽然都是热血老师教育学生,但是张卫建和反町的对比还是挺强烈的。而前一阵红红火火的《青苹果乐园》不也是私自使用了大矢和美的《月光馆物语》的剧情设定吗?还推出了比“F4”更热门的人气组合“F5”(这是他们的广告词,可不是我说的),但是至少人家F4拍《流星花园》是正当的买了版权的。
最后一个谈到抄袭不能不说的就是音乐方面的抄袭问题,《蓝猫》上使用了《犬夜叉》的音乐,几乎已经闹的舆论哗然。最近又出现的是连续剧《大马帮》竟然使用了《幻想水浒传3》的主题曲,虽然这抄袭的是游戏,不过请允许我假公济私一下:姬神他老人家死的太早了……
抄袭,我们的没有版权保护的一部部漫画作品就这样被人剽窃了精华假装是自己的作品得意洋洋的拿出来发行。是啊,这是无本万利的生意,不用自己绞尽脑汁去考虑,只要把别人的精彩篇章拿来就足以风光的赚上一笔。“抄袭算什么,销量才决定一切。”“他们的东西我们拿来用是看得起他们。”遇到这样的人,你说说,除了对他们表示一下人格上的鄙视,我们还能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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